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,目前由该局主持编制的《城市绿化植物配置设计导则》(以下简称导则)基本完成,该导则对未来西安城市绿化总体规划、行道树品种的设计原则以及基调树种、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比例、行道树绿带规格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。从而不断提升西安市的宜居性、美誉度和竞争力,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,打造“四季常绿、一路一景”的城市绿色景观。
严禁采用无树冠乔木
记者了解到,导则是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根据西安市委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,针对西安市城市绿地建设现状的不足而编制的,共6章,主要内容包括:总则、术语、通则、种植设计要点、种植施工技术要求、树种规划等。
导则将“四季常绿、一路一景”作为重点把握的设计原则,适用于在城市道路绿地及城市广场绿地植物配置设计中。以园林植物造景为主体,营造物种丰富、配置合理、群落稳定、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。 按照西安市自然植被类型的分布规律,应以西安市的乡土树种为主,适当选用经过长期考验、适应西安市气候条件的新优外来树种作为城市的补充树种。
乡土树种都是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,能够很好地适应西安市各种恶劣环境,还能体现地方特色,保证生态安全,在树种规划中应作为基调树种、骨干树种的首选树种。外来的新优树种经过驯化后,也能够很好地适应西安市环境,可与乡土树种共同成为绿化的骨干树种。
城市广场绿地及城市道路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,原有树木宜保留、利用,具有一定景观效果的大树应尽量保留。城市绿地中不宜大量移栽胸径25厘米以上的乔木。城市广场绿化及城市道路绿地中,提倡大量采用青壮树龄苗木,速生乔木宜用胸径8——15厘米,慢长乔木宜用10——20厘米,行道树苗木胸径宜10——15厘米之间。凡采用的乔木宜有饱满的树冠,冠形应匀称,做到近期效果与远期效果相结合,严禁采用无树冠乔木。